种新的、更令人满意的专业法律实践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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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ia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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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ed: Sat May 04, 2024 6:44 am

种新的、更令人满意的专业法律实践是可能的。

Post by rabia119 »

许多律师顺从地开展工作,认为司法系统带来的严酷和不愉快是他们专业工作中无法弥补的一部分。对于司法机构的运作、与委托人、有时与其他同事的关系,尖酸刻薄的评论、沮丧和不安的表达是很常见的。我们在法律专业实践中的幸福感很低。 几乎我们所有人都希望事情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在我们专业实践的日常工作中感到更平静和更满足。 然而,我们为实现更高水平的职业满意度所做的努力似乎有限。许多律师接受过调解培训,知道恢复性司法、治疗性司法的存在,或者听说过协作法。但总的来说,我们将所有这些视为见证,而没有有意识地考虑其建立更好正义的变革潜力。 更加意识到我们的内在条件来克服它们 为了能够采取更有效的步骤,让我们获得更大的职业成就,我们必须意识到影响我们不愿改变的心态的主观条件。 第一个限制是无畏的传统。我们所处的正是公民主义或罗马教规传统的体系,几个世纪以来,正义一直被视为法治及其由法官的专业公共服务的应用。

另一个重要的条件是我们所接受的古老的大学培训,它可以追溯到年,并且在我国的法学院仍然有效。法官认为,它基于“摩尼教前提,即双方的利益必然存在冲突,并且必须由独立且公正的第三方来解决。 意识到变化是存在的 正如北美律师和“综合法”类别(自 年起使用此名称)的创建者Kim Wright指出的那样,积极寻求与人们的需求相关的更加人性化、明智的正义已经蔓延 英国手机号码清单 到整个世界。世界,在不同学科和专业实践领域不断发展。 这位美国同事自年以来已走遍了所有有人居住的大陆,上述说法已得到证实。 Kim Wright 发现了数千名具有“不同”专业实践的律师,他们远离机制,基于对人的敏感性和整体关注,建立在自己的观念之上,或者更明确,例如调解,或者与恢复性司法、正义治疗或相关。协作法。 综合法是一个共同的保护伞,包括原则和价值观,这些原则和价值观赋予律师参与其专业实践的这些不同模式以生命,从而为客户实现更大的职业成就和更大的满意度。 取得成功。 促进司法系统积极变革的行动建议 让我们接受律师和司法程序之间不同的谈判方式,这些方式基于对个人 和整个社会有利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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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善意的会面、对话、责任、同理心、各方之间的平衡、情感的平静以及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的确定性。 我们为客户提供机会,在容易受到司法索赔的所有类型的冲突中探索由这些价值观主导的流程。让我们作为渠道商和顾问专业地陪伴他们实现最佳替代解决方案,克服我们最终的怀疑和相信理想结果在经济上最有利的倾向。 让我们在同事和其他专业人士中齐心协力,以超越法律和慷慨(而非竞争)的无悔创造力,使上述价值观融入我们的专业实践和司法系统。 我们可以与积极致力于引入自我构成过程或创建反思论坛的实体和专业人士建立联系或合作,并努力促进我们最接近的司法环境的变化,其目的也是有意识地培养上述价值观,期待已久的范式转变的车辆。 这样,律师不仅要处理合法性受到限制的问题,而且近年来的立法过度活跃,可以说是毫无意义和技术性差。我们可以致力于更具激励性的专业活动,这将使我们更接近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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